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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保护规划预算-文化保护政策

2024-04-26 admin 【 字体: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文化保护规划预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文化保护规划预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2. 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规划纲要
  3. 根据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每几年
  4.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
  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

1、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第七条 组织管理经费是指为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常开展所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普查经费、宣传出版经费和专家咨询经费等。

法律分析:2016年开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万元。这项补助主要用于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不是生活补助。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设立专项资金。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用途、使用程序、监督机制等。

法律依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专项资金分为中央本级专项资金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开支范围分为组织管理费和保护补助费。

2、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规划纲要

年10月,文化部正式设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并将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纳入了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每两年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区开展一次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成效评估,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和自治州生态州建设规划,编制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可以根据实际设立生态功能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突出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

本次规划区位于四川省三打古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规划面积126281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26%,占实验区面积的845%。

3、根据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每几年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法律规定文化和旅游部要不定期的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要每五年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一次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成效评估,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

法律分析:5年。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规定,文化和旅游部应当五年一次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一次建设成效评估。

法律依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文化和旅游部不定期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每五年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一次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成效评估,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

五年。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文化和旅游部不定期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每五年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一次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成效评估,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

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

第三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规定以一个历史文化街区用地面积一般不小于1公顷为基本标准。如果面积小于1公顷历史建筑群或街坊,可以作为历史建筑群进行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基本要求: 1)历史文化名城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GB 50357—2018)第1条规定,历史城区应保持或延续原有道路格局,保护有价值街巷系统,保持特色街巷原有空间尺度和界面。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

第三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规定以一个历史文化街区用地面积一般不小于1公顷为基本标准。如果面积小于1公顷历史建筑群或街坊,可以作为历史建筑群进行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基本要求: 1)历史文化名城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文化保护规划预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文化保护规划预算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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